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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办证申报的相关手续和程序

信息来源于:景东百姓网 发布时间:2013/3/5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规定:“凡符合《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精神等残疾人均可发给《残疾人证》”。身患某种疾病或身有残疾尚未达到规定标准者,不能发给《残疾人证》。
二、申请办理残疾人证,必须由申请人本人亲自到户口所在地残疾人联合会办理,不能由他人代办,如申请人确因残疾程度或行动不便,无法自己办理可由其监护人或亲属为之办理,但必须通过残疾人联合会对申请人核对情况后,符合《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方能办理,否则不予办理。
三、申办的相关要求
(一)申办对象
具有本镇常住户口,自愿申请办理《残疾人证》的各类残疾人。
(二)申办条件
符合《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的本镇各类残疾人。
(三)申办材料
1、申请办证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2、申请人所在地村委员会或单位审核后盖章的《楚雄州禄丰县残疾人办证申请表》一式二份;
3、医院鉴定的相关残疾证明。
4、三张正面半寸免冠照片。
(四)办证流程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向村民委会或单位出具相关材料,村民委员会或单位审核后,填写《楚雄州禄丰县残疾人办证申请表》一式两份签章。
2、由村委会上报乡(镇)残联,再由乡(镇)残联全面审核,符合办证条件的,乡(镇)残联审核签章后上报县残联。
3、办理残疾人证免交工本费、手续费。
四、其它有关要求
1、新办证的残疾人:须持有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的诊断证明书(伤残的还必须出示伤残证或伤残鉴定书)、《楚雄州禄丰县残疾人办证申请表》一式两份、半寸照片3张。对于肢体残疾的,可以由乡(镇)卫生院出具证明,但必须附有残疾部位的全身照片1张或亲自到县残联办证。精神残疾和智力残疾的残疾人:须出具州级(含州级)以上专科医院诊断证明书,否则不给予办理。
2、在职职工残疾人需办证的:需提交单位证明、须持有司法伤残鉴定证书或职工伤残鉴定证书、《楚雄州禄丰县残疾人办证申请表》一式两份、半寸照片3张,并由所在乡(镇)残联审核后签署意见,本人亲自到县残联办理。
3、原九优九免证换新证的残疾人:达到国务院颁布的《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的,须持有近期医院诊断证明书、《楚雄州禄丰县残疾人办证申请表》一式两份、半寸照片3张;对于遗失需补办残疾人证的,须交遗失补办证明一张及1张照片,并注明原残疾证号或出具医院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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