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电单车撞上轿车赔偿竟由轿车车主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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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5/7/16 11:5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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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梭在机动车道里的电动车着实让人捏了一把汗  都市时报实习记者 张昊哲摄



轿车与电单车相撞事故,昆明主城每天会发生几十起,而几乎每一起这类事故的协商处理,都会让轿车车主们觉得无奈。

7月14日上午,发生在西昌路与土桥便道的一起电单车与轿车相撞事故,一波三折,让轿车车主贾女士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为什么对方的主要责任,自己本应得到200元赔偿却演变成自己损失1400元。

电单车小伙愿赔偿 其伯伯却不依不饶

14日早上8点20分,贾女士开车来到西昌路与土桥便道交汇口,这是她4年来上班天天要右转的路口。贾女士提前开启右转灯,提示后方争先恐后驶来的电单车。不料,一辆电单车以很快的速度冲到她车的右前方。也许是非机动车道内电单车太多,骑车小伙想在这个没有铁栏杆的口转入机动车道,电单车车头便撞上贾女士车头右侧,前保险杠被撞脱落,车头右侧凹陷进去。小伙也摔在地上,手肘着地碰出血,上衣摔出个洞。

小伙从地上爬起来,由于自己的鲁莽撞坏了贾女士的车,他连忙道歉:“阿姨,对不起,撞坏了你的车,我赔你点钱吧!”正在路口执勤的两位协警走过来,对双方进行调解,为了不阻碍交通,协管员叫贾女士把车开到市防疫站对面路边停放。小伙子表示愿意赔偿贾女士200元钱,尽管200元修不好车,但贾女士觉得小伙子有礼貌,就没计较。

骑车小伙姓李,20岁。当着协警的面,贾女士和小伙写了一个简单的赔偿协议,由小伙赔偿贾女士200元,双方签了字。小伙说他身上没那么多钱,便打了个电话给他伯伯。

伯伯一到现场,指着贾女士就大声骂起来:“你一个成年人,他还是个孩子,你的车撞倒了他,不马上带他去医院治疗,还要叫他赔偿你200元,我这个小侄儿才大学毕业从四川来打工,你不要欺负他,他现在胸口很痛,手肘还出了血,马上去医院检查!”

小伙看到伯伯的言行举止,在一旁沉默不语。伯伯更加起劲了:“现在看不出是我侄儿子撞了你嘛,你为什么心虚把车开到路边上停着?”两位协管员便上前帮贾女士描述当时碰撞的情景,并解释之所以停到路边,是为了不阻碍交通。小伙伯伯依然不依不饶,协管员只好请交警出面协调。

一听要暂扣车辆 车主憋屈自认负全责

交警赶到现场后,当事双方又陈述了事故发生的所有经过。贾女士认为,自己提前打右转灯提示后方电单车,行车速度也非常慢,而且车头都还没有转过来,骑车小伙骑行电单车速度太快,且他有意从非机动车道左拐转入机动车道,有违法行为存在,能否彼此各负一半责任,各人损失由自己承担。

对此,小伙伯伯坚决反对,他说:“侄儿子大学毕业来昆明打工,他说胸口痛、浑身都痛,如果还有内伤,医不好,我怎么向他父母交代?”

贾女士说:“我车上有行车记录仪,能否查看一下再定责任?”小伙伯伯一听,嚷得更厉害了:“我家侄儿子是没有责任的,我们坚决不会签字,你必须马上带我们去医院检查。”

见双方僵持不下,交警说:“我们只有暂扣双方车辆做进一步调查,这会给你们带来更多的麻烦,你们再考虑一下。”贾女士表示,扣车对自己的工作影响太大。交警问贾女士买了什么保险,她说:“交强险、3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交警便建议:“要不你认个全责,电单车这方造成的财产损失和检查费,都可以由你买的保险来赔付。”

贾女士尽管觉得憋屈,但此举可以避免暂扣车辆。无奈之下,贾女士同意承担全责。

当交警开出“贾女士承担全责”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小伙伯伯提出立刻去医院,贾女士说:“我已经向保险公司报案,你们自己去检查,检查费用我给你们。”伯伯不干,贾女士只好带着小伙到省第一人民医院检查。

小伙检查后无大碍 又向车主讨要600元

贾女士硬着头皮,跑前跑后带着小伙照胸片、做检查,花去200多元。医生看了片子后说:“胸部没什么问题,手肘骨头也没发生问题,好好的,不用住院。”医生用酒精为小伙伤口消毒,表示不会有问题了。

看到侄儿子并没什么问题,也无需住院。小伙伯伯又提出新要求:“你看,我这侄儿子在昆明打工,这个事故耽误了他一上午,你付给他300元误工费。”贾女士这下火了:“我在单位一天都挣不到300元,你侄儿子打的是什么工,半天就挣300元。”小伙伯伯指着侄儿子被摔出一个洞的外衣说:“这件衣服少说也值300元,你今天不给600元,这事就没完。”

贾女士气得快“口吐鲜血”,无奈下,她咬着牙说:“我们到交警队写一张协议,这600元付了事情就完全了结。”在交警队,双方写下协议,贾女士把600元递给小伙伯伯。

随后,贾女士将车开到投保车险的保险公司修理厂,评估需600元左右修理费。由于贾女士并没为自己的车购买车损险,又认了个全责,电单车一方不必为其支付修车费,600元修车费必须自己掏。

疑问:电单车事故为啥不按

交规处理

《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69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超过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机动车一方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其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二、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三、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四、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从上述案例处理经过来看,并未按照事故现场划分出轿车和电单车各自应负的责任比例,而是从机动车一方所购保险来分解哪一种承担责任的方式更容易处理事故。

昨天,多位交警表示:电单车与轿车发生碰撞事故,确实非常难处理,电单车是传统意义上的弱者,假如电单车一方负全责,轿车一方也不能什么都不管,首先需垫资救治伤者,随后双方还得就伤者的误工、营养、后续治疗等费用进行协商。

提醒:遇到5种情况 须让行电单车

昆明电单车的违法行为主要有:在机动车道快速行驶、逆行、超速等,与机动车发生碰撞的事故时有发生。

通过调查,与电单车发生过碰撞的轿车车主,都有一肚子的委屈。昨天,一位出租车驾驶员说:“一天晚上我在等绿灯,一个骑电单车的小伙子以很快的车速追尾我的出租车,人飞到车头摔下来。我应该没责任吧,但最后还是付了6000多元的医药费。”

开车的人都很怕电单车,惹不起还躲不起吗?昨天,几位专职驾驶员介绍,在以下几种情况必须让电单车:一、当看到前方开口有电单车拐进机动车道时,必须让;二、当发现路口无信号灯时,必须减速慢行,按响喇叭,警示正向路口驶来的电单车;三、对于加装雨棚、遮阳棚的电单车,赶紧躲远一点;四、在有积水的地方,请让电单车先行,以免积水滑倒电单车与机动车发生碰撞;五、用电单车带货的人,忙着为生活奔波,请让他们先行。(都市时报首席记者 黄朝红)

转自: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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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Z
  • 发表于:2015/7/16 14:44:49
  • 来自:云南
  1.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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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爹啊0000这种“伯伯”就是社会蛀虫;要我一分钱别想我出
.
.: 直接打
2015-07-18 09:41:00 回复
  
  • 李总
  • 发表于:2015/7/16 19:36:09
  • 来自:云南
  1. 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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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人就是丑陋,我就遇到几个看到四川人就恶心
甜咖啡
甜咖啡: 通常以自我为中心去评论事物的,我觉得他的素质也好不到哪去,所以我就呵呵了
2015-07-17 22:05:48 回复
  
  • 甜咖啡
  • 发表于:2015/7/17 22:07:31
  • 来自:云南
  1. 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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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这是哪个写的破规矩,难道说电单车撞了小车最终责任也是小车的.所以我只想说行车记录仪并没有什么卵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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