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州房屋2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事件引发关注。国家规定的居住用地最高年限70年,为何部分地区出现20年、30年就到期的现象?未来到期之后怎么办?
你的关注过你的房子使用期限吗?
国务院1990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明确,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用途确定,其中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其他或综合用地50年。
使用年限缩水竟是常有的事儿,买房时多张心眼儿。举例来说:去年,广东某业主以每平方米近5000元的价格在买下一套三居室。但等他加入业主QQ群,才发现有人提出土地使用年限问题,明明自己买的是新房,其实是已经拥有十几年“地龄”的老盘。该楼盘的销售人员跟他解释,这种情况在各地楼市相当普遍,有的开发商从拿地到开发,周期从三五年到十年都很常见。
事实上,开发商坦言,在目前一手房的交易过程中,购房者对所购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提出异议的很少。再比如,有的楼盘2000年左右开发,至今已经16年过去了,项目仍没未开发完毕。还有的楼盘因为土地转手几次才进入楼盘开发期,土地使用权限也只剩下30多年。
产权到期该怎么办?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至于续期是有偿还是无偿,《物权法》中并未明确规定。 如何“自动续期”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来说难以操作。“土地使用期限规定20年和70年,其出让金是不一样的。政府出让20年土地使用权,续期如果不补交出让金,政府的利益会受损,而且对其他已经缴纳70年出让金的业主也是不公平的。
那么,对于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的房产又该如何续期?应有偿还是无偿?有关专家认为,有两个办法可供选择:一是免费,让利给业主;二是费改税,不再收取出让金,而是由取得永久性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利人向国家缴纳税金。
在我国,房屋是很多老百姓最大的财富。一些人拿出大部分的积蓄买房,房屋的增值不是因为房屋本身而是土地。从这个意义上来说,70年之后再交一大笔出让金显然不太合理,可以象征性交一点。
土地使用权限与二手房买卖
某二手房中介负责人表示,土地使用权对二手房影响可能明显。一是按揭贷款,使用年限只有20年,按揭期限也会缩短。二是如果业主打算卖房,但使用年限很低,房屋的估值也会受一定影响。所以大家在购置二手房时,使用年限也应提起注意!
(文章部分内容参考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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