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云南昭通1500头野猪泛滥频“作案” 猎捕队猎捕数量不超总数一半

  • 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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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7/9/19 16: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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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申时勋 通讯员 高峰 夏凤梅 摄影报道

       云南网讯 当前,昭通市鲁甸县野猪数量剧增到1500多头,频繁糟蹋庄稼和林苗,破坏了生态平衡,威胁着村民人身安全。记者从鲁甸县森林公安局获悉,当地已聘请了一支专业猎捕队,正在对当地野猪进行一定数量的猎捕,控制野猪种群数量。

粮食减产百万公斤

       近年来,鲁甸县实施退耕还林和天然林保护工程,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宣传教育,生态环境逐年改善,客观上为野猪等野生动物提供了天然的“庇护所”。

       野猪属于杂食动物和“三有”(有益的、有重要经济价值或有科研价值的)野生动物,一年可繁殖2~3胎,每胎猪崽多达一二十只。

       正因如此,鲁甸县野猪种群数量迅速增加,最终泛滥成灾,经常拱刨种子、偷吃农作物、损坏苗木。另外,当野猪受到惊吓或为保护猪崽,会通过牙齿撕咬或獠牙戳刺,向人发起攻击。

       据鲁甸县林业部门初步监测统计,目前鲁甸县野猪数量多达1500多头,在全县大部分山区均有分布。2016年,鲁甸县1000多户群众的农作物因为野猪破坏而受损,造成粮食减产100万公斤。

       “野猪总是一群群地外出觅食,这里吃一点,那里吃一点,不吃食物的时候也会把农作物的种子或秧苗拱起来,造成庄稼绝收。”鲁甸新街镇的陈女士说,9月初,包括她家在内的10多户群众的庄稼被野猪糟蹋了。

已经猎捕近百头

       “2016年我们就请专业猎捕队来猎杀过野猪,但野猪的繁殖能力实在太强。”9月14日下午5时许,鲁甸县森林公安局局长李仁华说,为了控制野猪数量,减少灾害损失,维护生态平衡,今年再次聘请专业猎捕队上山捕杀以控制数量,实际猎捕数量不能超过实有野猪数量的一半,不能采用枪支、炸药、高压电等危险物品,不能对猎捕区群众的牲畜及其他野生动物构成危险或伤害。

       “为了避免在猎捕野猪过程中破坏生态,猎捕队并没有采用传统的挖深坑陷阱猎捕方法,而是采用人工捕猎和猎捕工具相结合的方法。今年已经猎捕了近100头。”李仁华说,猎捕队踩点后设置好用于猎捕野猪的器材(套子),然后在套子前放置一些食物作为诱饵,待野猪被套子套住腿部、被猎犬咬伤在地或被猎犬穷追到累倒在地后,在场人员立即捆绑制服和宰杀。

       鲁甸县林业局协调申报,为受灾的群众办理野生动物肇事保险,保险总额度为40万元。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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