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能否被辞退?

  • 日出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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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8/10/6 12:45:14
  • 来自:云南
  1.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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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内部为了对员工实施规范化管理,往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内部规章制度。公司内部经过公示且已经向劳动者告知的规章制度,对于劳动者,是否适用呢?

    基本案情

    王某于2015年7月入职某公司工作,岗位是保洁员,公司安排王某执行综合工时制。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后双方续订了劳动合同,期限为2016月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王某入职后,某公司对其进行了培训,培训内容包含《安全管理制度》《某公司规章制度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某公司业务考核标准》,其中实施细则中工作纪律部分规定“每年旷工累计超过15天(含),给予辞退或除名处理”,王某签订了培训确认书,表明自己已知悉并同意遵守上述规定。

    2016年8月6日,王某在家中休息时将受伤,未去单位上班,直至2016年9月7日。

    2016年9月1日,公司给王某下达通知书,告知王某自2016年8月6日起至8月31日,除公休日外,共旷工18天,其没有上交任何病假条和事假单,其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单位规章制度中工作纪律部分“每年旷工累计超过15天(含),给予辞退或除名处理”的规定,要求其于2016年9月6日前到单位办理离职手续,如逾期未办理,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王某收到该通知书后未到单位办理离职手续。2016年9月7日,公司经研究决定,自2016年9月7日起将王某予以辞退。

    2017年8月30日,王某将某公司申请至劳动仲裁委员会,请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仲裁委员会裁决驳回了王某的仲裁请求。王某不服该裁决,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

    王某主张其2016年8月6日至2016年9月7日期间因生病未到单位上班,而不是无故旷工,某公司违反法律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但未提交充分证据予以证明。在王某入职后,某公司已经对其培训过实施细则,王某知悉并同意遵守,该细则在工作纪律部分已对劳动者旷工超过15天如何处理进行了明确规定,王某在2016年8月旷工累计已超过15天,按照该细则规定,某公司与王某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另外,王某作为劳动者,应遵守职业道德,即便确因生病不能去上班,也应向单位履行相应请假手续。故法院没有支持其诉讼请求。

    案件说法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四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本案中,公司在王某入职培训时,已经向其讲解了该公司的内部规章制度,包括与劳动者有关的工作纪律,且王某签订了培训确认书,表明自己已知悉并同意遵守上述规定。

    所以,公司的内部规章制度对王某有效。王某未按照该工作纪律履行请假手续,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稿件来源: 山东普法

    转自:中国普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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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qqid7070574
  • 发表于:2018/10/9 17:59:59
  • 来自:浙江
  1.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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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大白话来讲:现在通讯工具这么发达,就算是生病了也可以电话短信的形式联系公司,联系公司负责人。哪怕你是生多大的病,你是公司的员工,你生病了又不联系公司。你的岗位空缺影响了公司的运作,公司又找不到你本人,别说18天,连续一个星期都不得了。公司是要运作的,没有一些规定是发展不了的。我们公司上班迟到、早退、上下班忘记打卡,一次罚款20,哪怕你是最后一个人走的,忘记打卡就罚款20,无故旷工一天扣3天薪资。别的条条框框就不说了。公司做出规定,一方面是为了让公司发展,另一方面对我们员工成长也有帮助。
你走了公司可以招新人,旷工18天,你的岗位上早就有新人了,大兄弟,你这样公司不敢要你是正常的
qqid7070574
qqid7070574: 换句话说,如果你是老板,你的员工,突然不来上班了,半个多月过去了,又来公司跟你说因为生病了所以在家养病,你还会要他吗?
2018-10-09 18:02: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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