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景福派出所联合景福法庭、司法所及时调解一起邻里间阻碍入户道路通行的矛盾纠纷。
2月28日12时44分,家住景东县景福镇勐令村村民杨某电话报警称,本组村民杨某某用三轮车将自家的入户道路堵住,要求前往处理。景福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前往现场处置,与景福法庭、镇司法所迅速启动“两所一庭”联动机制,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矛盾调解。经了解,杨某、杨某某为同村村民。2022年2月,杨某某认为杨某家清路挖掘机经过自家洗澡室旁时将洗澡室损坏而将三轮车停放在公共生产通道上,之后又将道路的另一端堆放木柴,致该公共通道只能供行人及摩托车通行,车辆无法通行,杨某于2022年5月向法院起诉要求杨某某清除妨碍物,法院依法支持其诉求。时隔两年,纠纷再次引发,杨某某再次将三轮车停放在公共生产通道上。
调处工作中,民警和司法工作人员结合实际工作以案说法,向双方当事人讲解了人民法院处理类似纠纷的裁判规则,引导当事人以理性方式化解纠纷;从法律、情感角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思想疏导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从行政处罚角度讲解了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最终使双方均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握手言和,杨某某主动移开了停放在公共生产通道上的三轮车,也打开了横在心上的那个结,表示今后将和睦相处,不再相互争吵。